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修订)》(武大研字[2015]33号)、《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武大研字[2007]1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武汉大学各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协议、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2013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休学、退学、推迟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且不纳入基数计算。
(二)评选比例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按各班级基数的比例评选,奖学金分甲、乙、丙三等,分别按4%、7%、9%评定。
(三)奖励标准
优秀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甲等4000元/人,乙等3000元/人,丙等2000元/人;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甲等3000元/人,乙等2000元/人,丙等1000元/人。
(四)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具备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成果显著;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五)计分标准
各项计分依据事项有效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计分标准参照《测绘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六)工作程序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采取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审查、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请各班级认真做好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宣传、动员及部署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测绘学院优秀研究生自评表,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班委会进行审核,班委会依据综合测评得分进行排序,按照分配名额初评出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填写优秀研究生汇总表。
2.学院公示。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3.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一)专项奖学金名称
2014-2015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有关信息见附件。
(二)评选对象
测绘学院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二年级及以上硕、博士研究生,且符合所申报专项奖学金评选对象的具体要求;学生休学及保留学籍期间不能参评;一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根据申报条件申报李庆海测绘优秀学子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
凡申请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需符合专项奖学金申报的基本条件。各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依据设奖单位或个人与我校签订的协议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工作程序
个人在自评的基础上申报,填写测绘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报表,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来进行综合测评,各班委会认真审核申请者材料,学院根据各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及要求,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申请表、汇总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校研究生教育系列专项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经各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研究生教育系列专项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确定获奖名单。
(五)相关说明
1.同一学年度,已获得优秀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但只获得相对较高的奖金;已经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专项奖学金;对学术成果或其他表现特别优异的研究生使用不同成果获评的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3.往年获得其他奖学金使用过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4、专项奖学金申报的科研成果须公开发表。
三、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标兵
(一)评选对象
1.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根据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比的结果确定;获得2014-2015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可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获得2015-2016学年度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的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以及获得2015-2016学年度一等学业奖学金的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
2. 优秀研究生标兵。学校共评选优秀研究生标兵50名,标兵必须从优秀研究生人选中产生,且占优秀研究生指标。
(二)评选条件
参评优秀研究生标兵需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 具备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成果显著;
6. 参评年度需获得甲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或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工作程序
优秀研究生评选根据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审定结果上报;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采取班级推荐、学院审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各班级确定优秀研究生候选名单,择优向学院推荐1名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名单,学院综合评定后进行公示,将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申请表、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汇总表及证明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
四、工作要求
各班级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优秀奖及专项奖各项材料,各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下午5:00。纸质版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211)褚丽丽老师处,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llchu@sgg.whu.edu.cn。
附件1:测绘学院优秀研究生自评表
附件2:测绘学院专项奖学金申报自评表
附件4:武汉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5: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6:专项奖学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