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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发放2023-2024学年度测绘学院困难补助的通知

时间:2024-04-19  点击: 次  编辑:迟宗宝  作者:测绘学院学工办

全院同学:

为了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同学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深深扎根于本专业,自2014年起,学院每年从教师横向科研经费中提取1%用于资助学生。本年度的助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以学生家庭经济实际困难程度为依据,兼顾学生学习状况和日常表现,不搞平均分配。

2.学生困难补助应与勤工助学相结合,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1.因家庭经济困难需长期资助的特困生;

2.因病或遇到突发事故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

1.一等助学金:每人3000元;

2.二等助学金:每人2000元;

3.对极个别同学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且突然发生变故的,资助金额可以提高到5000元。 

 

四、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分为学生申请、班级初评、学生工作办公室评审和公示等环节。请有意向的同学认真填写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于4月17日前交到各班班长处。申请表经班级评议并签署意见后,班长于4月19日17点前将纸质申请表交到210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兼职辅导员王子轩老师处。

 

五、附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困难补助:

1.受校纪处分者,从处分之日起一年内不得享受困难补助;

2.有挥霍浪费等不良行为者;

3.学习不努力,一学年内有两门及以上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不得享受困难补助;

4.弄虚作假,编造家庭经济困难者。

特此通知


测绘学院困难补助申请表

测绘学院困难补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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