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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评选夏坚白、陈永龄、李庆海、熹光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14-10-22  点击: 次  编辑:admin  作者:admin
为做好2013-2014学年度夏坚白、陈永龄、李庆海、熹光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夏坚白测绘事业创业与科技创新奖之测绘优秀青年学子奖评选办法》、《武汉大学陈永龄院士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审办法》、《武汉大学李庆海测绘优秀学子评审办法》及《武汉大学熹光测绘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奖学金的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夏坚白测绘事业创业与科技创新奖之测绘优秀青年学子奖:评选对象为武汉大学、同济大学两所高校测绘学科在校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和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三、四年级学生);
(二)陈永龄院士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武汉大学测绘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测绘遥感国家重点实验室、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和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在校测绘学科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三)李庆海测绘优秀学子:评选对象为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在校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
(四)武汉大学熹光测绘奖学金: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在校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一)夏坚白测绘事业创业与科技创新奖之测绘优秀青年学子奖
热爱祖国,具有团队精神,学习成绩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标兵称号,积极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并做出突出成绩者;
2、在公开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理论和实用价值的论文,并具有一定影响者;
3、在省级或全国大赛中获得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者。详细条件见“夏坚白测绘事业创业与科技创新奖”网站:http://www1.sgg.whu.edu.cn/xia/index.html 。
(二)陈永龄院士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法、校纪和院规,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良好。
2、在参评学年度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且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要求必修课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
3、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并取得优秀的创新成果;其它条件参见附件《武汉大学陈永龄院士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审办法(修改稿)》。
(三)李庆海测绘优秀学子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参加过工程项目,有一定的科研、教学、科技创新成果或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等;本科生应在各自专业中学习成绩排名在前30%或有一定的科研、教学、科技创新成果或有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3、对于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获省部级及其以上奖励、在校期间完成科技创新活动(专业领域内)并获国家专利者可适当放宽其它条件予以特别考虑。
(四)武汉大学熹光测绘奖学金
1、熹光立志测绘奖:根据入学成绩总分排名进行评定;
2、熹光优秀学生奖:凡热爱测绘事业,遵纪守法,团结正派,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熹光优秀学生奖:
(1)学习成绩位于年级前五名;
(2)在重要科技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或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且学习成绩位于年级前二十名;
(3)已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得科研成果奖、发明奖、专利等,且学习成绩位于年级前四十名。
三、奖励名额和金额
(一)夏坚白奖学金:评选人数为12人,研究生7人,本科生5人。其中一等奖2人,奖金8000元/人;二等奖10人,奖金5000元/人。
(二)陈永龄奖学金:评选人数为1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一等奖2名,奖金8000元/人;二等奖2名,奖金6000元/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2名,奖金6000元/人;二等奖6名,奖金5000元/人。本科生5名,奖金5000元/人。
(三)李庆海奖学金:博士生一等奖 2名,奖金8000元/人;博士生二等奖 2名,奖金6000元/人;硕士生一等奖 2名,奖金6000元/人;硕士生二等奖 8名,奖金5000元/人;本科生4名,奖金5000元/人。
(四)熹光奖学金:“熹光立志测绘奖”奖励研究生新生(其中硕士生5人、博士生5人,奖金2000元/人)和本科新生(其中特别奖20000元/人、甲等奖3000元/人、乙等奖2000元/人、丙等奖1000元/人)。“熹光优秀学生奖”奖励优秀本科生7人(其中一等奖2人,奖金5000元/人;二等奖5人,奖金3000元/人)和优秀研究生5人(其中硕士生3人、博士生2人,奖金5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和报送时间
1、研究生本人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相关奖学金申请表格并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
2、请各培养单位审定专项奖申请者的材料,确定候选者,于2014年10月28日前将有关材料(申请表、相关科研、论文、奖项证明材料)排序报送到测绘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褚老师处,电话027-68778182,申请表格电子文档汇总发送到电子信箱 zhhu@sgg.whu.edu.cn 。
3、同一学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上述奖学金,但只获得相对较高的奖学金。
附注:1、测绘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分细则
           2、陈永龄、李庆海、熹光、夏坚白专项奖学金附件在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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