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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十大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04-23  点击: 次  编辑:admin  作者:admin
学院批示:请申报的同学于4月18日将申报材料交到学科部部长胡在凰处,手机13429824003,同时电子版发送至1633687988@qq.com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百廿武大,学术立校。为大力弘扬求是、拓新的科学精神,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学术氛围,努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在武汉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的指导下,研究生会将于2014年4月-5月,在全校范围内举办武汉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十大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4年4月——2014年5月。
二、评选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武汉大学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机构
武汉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十大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由武汉大学研究生工作部指导,武汉大学研究生会主办,并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协办。
四、报名方式
由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发放相关材料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组织动员。所有符合条件的同学都可以向其所在培养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索取申请表进行申报。
五、评选步骤
1、初评(2014年4月15日—2014年4月25日)
各培养单位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由武汉大学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按初评评选办法评出两名候选人(硕士、博士各一名)进入复评。各培养单位初评在4月24日前完成,并于2014年4月25日22:00之前,将候选人纸质材料交至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枫园3舍1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sdxszx2014@126.com。为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初评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一周。
2、复评(2014年4月26日—2014年5月5日)
组委会将初评产生的候选人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按信息工学类、理学医学类以及人文社科类三大类进行分类汇总。组委会按复评评选办法,评出入围20强候选人进入终评并公示一周,名额分配以具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人数为参照标准(各学部硕士、博士各不少于1名)。
3、终评(2014年5月8日—2014年5月20日)
终评分为三个大类,各大类分别进行答辩。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相关的细则进行现场答辩评分。复评分数乘以60%、终评分数乘以40%作为参评者的最后得分,组委会将充分考虑各学科间的差异,按照各大类名额分配,即信息工学类4名、理学医学类4名以及人文社科类2名,同时硕士、博士研究生各不少于3人的方案,最后评选出武汉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十大学术之星”,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如无异议视为有效。
六、相关说明
1、所有报名者需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提交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会需向组委会提交候选人的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代表作品2至3件、近期免冠正式照片一张(电子版)。
2、本次评比成果为2013年4月1日-2014年4月1日在武汉大学就读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或译著)和所获得的发明专利。所有"学术成果"均以见刊为准(不计用稿通知)。
3、参评者在递交成果时须注明是否为SCI等收入及影响因子和发表刊物的级别。
4、各参赛同学对自己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对于抄袭、虚报、谎报成果的同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报学校处理。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大力弘扬我校研究生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促进自主创新,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能够认真组织、积极推荐、广泛宣传,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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