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了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同学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深深扎根于本专业,自2014年起,学院每年从教师横向科研经费中提取1%用于资助学生。本年度的助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以学生家庭经济实际困难程度为依据,兼顾学生学习状况和日常表现,不搞平均分配。
2.学生困难补助应与勤工助学相结合,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1.因家庭经济困难需长期资助的特困生;
2.因病或遇到突发事故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
1.一等助学金:每人3000元;
2.二等助学金:每人2000元;
3.对极个别同学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且突然发生变故的,资助金额可以提高到5000元。
四、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分为学生申请、班级初评、学生工作办公室评审和公示等环节。请有意向的同学认真填写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申请表经班级评议并签署意见后,班长于3月26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统一交到研究生会生活部部长张冬生处(416机房6号位置),电子版申请表及汇总表于发至邮箱1561514196@qq.com。
五、附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困难补助:
1.受校纪处分者,从处分之日起一年内不得享受困难补助;
2.有挥霍浪费等不良行为者,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纪行为者;
3.学习不努力,一学年内有两门及以上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者;
4.弄虚作假,编造家庭经济困难者;
特此通知
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