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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学院研究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时间:2018-09-29  点击: 次  编辑:迟宗宝  作者: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第一条 为建设和谐学院、平安学院,切实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学院研究生人身、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预防安全事故,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学生宿舍是指由学校或学院确定的,供测绘学院研究生居住的建筑物,机房是指学校或学院提供的用于研究生日常学习、科研的场所。
        第三条 研究生宿舍、机房的安全管理按照统一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职责,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四条 研究生有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和保持学生宿舍的安全秩序。在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烧水壶、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不得生明火、焚烧杂物、乱扔烟头。
        (二)服从管理,不得无故晚归,严禁翻窗入室;不得擅自调换寝室。
        (三)禁止在宿舍内进行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赌博等非法活动。
        (四)应规范放置和使用台灯、充电器、插座等用电设备。离开宿舍时,如宿舍无人应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关好门窗,保管好钥匙。
        (五)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应自觉遵守计算机及互联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计算机收集、制作、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影响学校稳定等信息,理性表达,不信谣不传谣。
        (六)应保持宿舍整洁,及时清理宿舍相关物品,并摆放整齐,以免物品多、杂乱引起的各种异味及安全隐患。
        (七)宿舍是学校提供给研究生本人生活居住的场所,禁止留宿或借与他人使用,严禁将宿舍转租给他人。
        (八)严格遵守《研究生手册》中规定的其他相关内容。
        第五条 研究生有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机房的安全秩序。在机房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禁止在机房内进行吸烟酗酒、赌博等非法活动。
        (二)严防鼠患,营造安全卫生的机房环境,禁止将食物、水果等带进机房。
        (三)应保持机房整洁,及时清理机房相关物品,机位处物品摆放整齐,以免物品多、杂乱引起的各种异味及安全隐患。
        (四)禁止在机房内玩游戏,观看与学习、科研无关视频。
        (五)禁止在机房内放置或使用折叠床,严禁在机房过夜,禁止穿拖鞋进入机房。
        第六条 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学院请销假制度,凡是离开学校一天及以上均应填写并打印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研究生请假审批表”,一式两份,由导师本人签字(若导师本人出差,可在导师知悉的前提下,由导师课题组其他老师或辅导员签字,严禁本人或其他同学代签)后,由教学秘书、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审批,分别交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备案,并在返校后及时销假。
        第七条 研究生应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诈骗能力,坚决远离校园贷、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骗局,若无法区分是否为骗局时,及时与导师及辅导员联系。
        第八条 研究生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救本领,遭遇火情时应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热线报警。注意用电安全,远离高压带电体。远离湖泊,禁止到江河、湖泊等水域游泳,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第八条 若初次违反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中任一条款,没收相应违禁物品,并在学院研究生在线通报批评,违规者本人书面检讨;若再次违反同一条款,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并扣发助学金2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处罚办法,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