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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活力创新工程”学生党建创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12-17  点击: 次  编辑:迟宗宝  作者:admin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在大学生党组织中实施“活力创新工程”的通知》(武大党字〔2012〕12 号)精神,全面推进学生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发挥学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活力创新工程”学生党建创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学生党组织,有效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项目类别

活动实行项目制,不限具体形式,可围绕以下类别进行规划设计:

1.强基固本类。主要包括党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建设、党支部建设成果展示等。

2.铸人铸魂类。主要包括理想信念教育、文化育人、素养提升、诚信教育、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典型示范、党员风采大赛等。

3.创新创业类。主要包括学术科技、学术创新、读书会、研讨沙龙、创造创业等。

4.社会服务类。主要包括主题党日活动、挂职锻炼、主题实践、社会实践、素质拓展、志愿服务等。

5.网络党建类。主要包括网上党支部、党员在线、网络党建知识大赛、党建网络名站名栏建设、党建网络名篇名作评选、网络党建全媒体融合发展等。

6.调查研究类。主要包括党建访谈、现场教学、实地走访、调查研究、实证分析等。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对象

学生党总支、党支部、党建社团组织均可申报。鼓励跨院(系)、跨学科的学生党总支、党支部联合申报,联合申报要明确牵头单位。

2.申报程序

第一阶段:申报初评(12月31日前)

分党委(党总支)组织本单位学生党总支、党支部、党建社团组织等填写《武汉大学2015—2016年度“活力创新工程”学生党建创新活动申报书》(见附件),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确定1-3个项目,于12月31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送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其中,学生党建社团组织向挂靠单位的分党委(党总支)递交申报书,由挂靠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指导、报送。

第二阶段:评审立项(2016年1月20日前)

项目评审包括项目初选、答辩、确定立项等环节。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初选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和经费支持额度。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16年1月-5月)

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在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创建活动。2016年5月中下旬,立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活动总结。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2016年6月)

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验收、成果汇编、展示推广和评选表彰等。

四、评审与管理

1.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项目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并在公示后下达立项通知。根据申报情况和项目质量,确定若干立项项目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分党委(党总支)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经费配套。

2.项目结束后两周内申报单位需将项目成果报告报送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报告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相关宣传报道、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要求3000-4000字,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3.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对入选项目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将通过评估项目报告、现场考察等方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立项项目完成后2周内按要求办理结项手续,项目若出现违反学术道德或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或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将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经费并通报所在单位。

 

联系人:学生工作部  李天亮 68754917  jyb@whu.edu.cn

研究生工作部 司文超68752066  ygb@whu.edu.cn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12月4日



附件:武汉大学2015—2016年度“活力创新工程”学生党建创新活动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