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学院研究生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系统总结回顾我校共青团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调动我校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引导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学校中心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和实现党政清廉,校团委决定启动2015年武汉大学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
本次评优共设立“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和“优秀共青团员”等评选表彰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思想进步,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
3.在专业学习上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注重团结协作,积极完成上级的各项任务;
5.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6.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曾获院级以上(含院级)表彰;
7. 没有学生团员的单位,参照以上条件,从其他青年群众中按程序产生。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条件
优秀共青团干部除要求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各项条件外,还需具备:
1.在团内担任支部委员以上职务半年以上;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所负责的工作成绩突出;
3.在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组织,积极参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疾苦,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 没有学生团干的单位,参照以上条件,从其他青年群众中按程序产生。
二、工作程序
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个人需在4月6日之前填写好《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审批表》,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的书面表格在4月6日前报送到研究生会组织部卜海兵处(8202机房23号机位),电子档发送至其邮箱1282259370@qq.com。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不再催报。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名额不具体分配,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老师从所有申报的个人中择优选择。评选的最终结果将在研究生在线进行公示。
时间安排比较紧凑,因此希望团支部高度重视,遵守时间要求,按照透明,民主的原则做好本期的推优工作。
特此通知。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
二O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