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学院决定开展测绘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2024学年毕业的研究生,以全日制研究生为主。拟获评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系列规章制度,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乐观进取,道德品行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
5.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6.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二)参评的全日制研究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项院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上述条件可放宽:
1.签约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为依据);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其它为学院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院、学校或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测绘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按个人申请、导师推荐、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选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和导师推荐。申请者填写《武汉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
2.民主评议。申请人所在班级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民主评议,并作出书面推荐。
3.学院评选。学院对参评研究生择优评选,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四、评选比例及原则
1.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人数不超过学院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2.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3.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获得者如毕业前有违法违纪、品行不端、学术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或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依程序取消其荣誉称号。
五、工作要求
请班级于2024年5月19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2.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请班长于5月20日12:00之前将申请表纸质版(第1项)签署意见后送至测绘学院210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汇总表(第2项)发送至邮箱2561153814@qq.com。汇总表推荐人数可超额,但需要排序!
特此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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