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校历和学校《关于调整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相关安排的通知》安排,原定寒假因前期调休相应延长3天。休假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至2月23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假时间安排
(一)学生休假时间
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于1月17日(星期日)开始放假,2月24日(星期三)返校注册,2月25日(星期四)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休假时间
寒假期间,教师带薪休假,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轮休。各部门、单位在1月20日(星期三)至2月21日(星期日)期间安排职工轮休,2月22日(星期一)正式上班。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全校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统筹安排好疫情防控和其它工作。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切实把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需要,合理安排一定数量留守人员,每天至少安排1名中层领导干部在岗值班。要继续强化校园管理,师生非必须不出校,学生宿舍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在教学科研楼栋、文体设施、餐饮点等各类公共场所严格实行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校园内原则上不得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要及时掌握本部门、单位师生出行动向,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疫情信息报告制度。
寒假期间,师生原则上不得出境,不得赴中、高风险地区,返汉后要及时向本部门、单位和所在社区报到,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安排。师生因突发情况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应主动配合当地做好有关防控工作,并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单位报告,各部门、单位汇总后及时报学校指挥部,有关部门针对性做好应急处置,确保师生平安。
各部门、单位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值班安排报送学校党政办公室(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和保卫部。
(二)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在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的基础上,安排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学生培养单位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本学期学生考试成绩汇总后相应报送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并将寒假留校的本科生、研究生名单以及寒假期间负责留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学生干部的联系方式相应报送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
(三)相关部门要做好教材、图书资料、各类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配备工作。后勤部门要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尤其要重视做好留校学生的住宿和餐饮服务。仍需要在假期开展科研活动的单位和师生,要合理安排好休假和工作。需要加紧推进的基建维修项目,后勤保障部要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工程建设进度不受影响。
(四)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保密和防火工作,加强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教育,对玩忽职守者,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各学院(系)要有专人负责安排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督促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五)各部门、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教育部和湖北省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
(六)1月23日(星期六)前,学校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正常开放。1月23日(星期六)至2月21日(星期日)期间,学校综合事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保持每天开放,开放时间为8:00—20:00;印章服务地点为行政楼102室。窗口服务于2月22日(星期一)正式开放。
(七)寒假期间,除2月11日(除夕)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六)外,学校班车照常运行,具体行车时间和行车安排由后勤服务集团运输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八)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休假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提前离校、逾期返校。
(九)各学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注册报到制度,学生须持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并及时将学生报到情况相应报送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
三、假期作息时间
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2021年2月22日起恢复正常作息时间。
特此通知
武 汉 大 学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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