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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度金通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14  点击: 次  编辑:迟宗宝  作者: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根据《金通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8-2019学年金通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测绘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印刷与包装系、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全日制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普通类优秀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遵守校规。

2.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谨慎。

3.学习成绩优良,本科生当年成绩、研究生已修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

4.自强不息,积极克服学习生活中各种困难有突出表现者;或行善举,扬正气,在乐于助人、热心公益等方面有优异表现者。学生在人文、历史、艺术素养上表現突出者,优先考虑。

上述1—3条为必备条件,4条为优选条件。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

6-8名学生,奖金5000/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有意向申请金通尹奖学金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金通尹奖学金申请表》,于20191120日(下周三)1700前提交申请表及支撑材料至各本学院(系、实验室、中心)负责奖学金评审老师处。

2.学院初评

各学院(系、实验室、中心)根据金通尹奖学金评审条件,进行初评,推荐1-2名学生进入终评,将相关材料于20191122日(下周五)17:00前交至金通尹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秘书处(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214办公室)。

3.确定获奖名单

金通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获奖者名单,并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五、颁奖表彰

举行金通尹奖学金颁奖仪式,获奖者分享个人成长心得。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78525

附件1:金通尹奖学金管理办法 (试行)

附件2:金通尹奖学金申请表

金通尹奖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