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19届毕业研究生:
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院决定在2019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研究生期间学位课程成绩均达到B及以上;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其中至少获得1项奖学金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上述第(6)条的基础上,将条件放宽至“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奖励”:
(1)自愿到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列明的国家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其它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二、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辅导员、主要学生干部代表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
2、由评审小组指导各班对本班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后硕士每班推荐3-5人,博士共推荐6人以内;
3、评审小组按照学院2019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总数的各10%评审后进行公示校级优秀毕业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广泛征求意见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三、评选流程
1、4月22日之前,个人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和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3)至各班班长处;
2、4月24日之前,各班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按分配名额民主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同学,在班上进行公示,公示后将申请表以及汇总表(见附件2,含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按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以班级为单位发至辅导员助理杨同学邮箱1059078093@qq.com,纸质版申请表及基本条件佐证材料(证书和成绩单)交至学院211办公室;
3、4月26日前,学院评审小组确定上报人选;
4、4月26日—5月5日,学院集中网上公示;
5、5月6日,学院将名单上报学校。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