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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王之卓”创新人才奖评选通知

时间:2018-11-28  点击: 次  编辑:迟宗宝  作者: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测绘学院全体研究生:
      现将王之卓评选办法发给大家,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12月3日前将申报表及所有材料(检索证明和文章全文复印件)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210)褚老师处,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963673330@qq.com,过时不候。
 特别说明:科研成果为在校期间所有成果(时间不限制在上一学年度),已获得过王之卓创新人才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评选。请大家注意。

附件一:申请表

附件二:汇总表


武汉大学“王之卓创新人才奖”评奖办法

 

一、评选范围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南极测绘研究中心在籍的本科生(不含大学一年级)、硕士生(不含硕士一年级)、博士生(博士一年级学生需硕士为以上单位学生且按硕士标准评定)。(以上均不含定向、委培生)

二、评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创新能力,在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中取得突出成绩,发展潜力突出;

(一)本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达到三好学生标准,专业课程特别优秀;

2、获得发明专利,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或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3、在省级或全国大赛中获得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

4、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并具有一定影响者。

(二)研究生申请者必须具备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博士生至少2篇、硕士生至少1篇学术论文已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检索的,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2)有国家承认的科研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研究生必须排名第一,或其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

(3)在全国学术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已获得过王之卓创新人才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