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测绘学院在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且符合所申报专项奖学金评选对象的具体要求;
(二)评选条件
凡申请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需符合专项奖学金申报的基本条件。各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依据设奖单位或个人与我校签订的协议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工作程序
个人在自评的基础上申报,填写测绘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报表,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来进行综合测评,各班委会认真审核申请者材料,学院根据各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及要求,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申请表、汇总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校研究生教育系列专项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经各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研究生教育系列专项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报送流程:
由各班负责人收齐《测绘学院专项奖学金自评表》(附件一)、《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不需填写专项奖学金的名称)、科研成果等证明原件或材料复印件于2017年10月12日中午12:00前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211褚老师处,邮件注明“专项奖学金+姓名”,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及《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三)至963673330@qq.com。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二: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三:专项奖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