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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28  点击: 次  编辑:迟宗宝  作者:admin
 

为做好我院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委员会由学院有关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

二、评审对象

测绘学院当前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四、申请条件

详见《2015年测绘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5)。

五、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武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申请表》(见附件2)、《测绘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自评表》(见附件3)连同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原件提交给所在班级班委会,各班委会初步审核材料、确定有效申报材料,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于2015年10月9日12:00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lchu@sgg.whu.edu.cn,邮件附件请注明“国家奖学金+姓名”,同时将推荐人(导师)签字后的审批表、答辩申请表、签署班级审核意见的申报自评表及纸质版材料(包括成果原件)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211)。

(二)20151015日下午230,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会,由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就思想表现、科研成果、学习成绩以及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公开答辩。其中,2015级硕士研究生就本科期间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以及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公开答辩,并参考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面试阶段的成绩。答辩同学需准备PPT,每人限时5分钟。答辩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对每位答辩者进行投票,并按票数高低进行排序,在名额内确定拟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六、注意事项

1、参加申请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测绘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的具体要求提交材料,并于201510912点前将纸质材料交到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211)。

2、申报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除取消申报人本次参评资格外,学院将取消该生本学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过去评奖使用过的学术成果不能参评。

3、研究生在校期间,在同一学年度有资格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获奖荣誉可以兼得,但原则上只能获得相对较高的奖励金。如研究生使用本人不同的学术成果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并获评,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武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申请表

附件3测绘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自评表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附件52015测绘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